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瑶海区院念好“审巡核评”四字诀提升案件管理水平
时间:2016-09-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在规范司法行为“深化年”工作中,瑶海区院结合自身工作的实际,采取“审巡核评”四字方针,对案件严格把关,全面提升案件管理质效。

一是坚持受案严格审查,抓细源头监管关。对受理的案件统一登记、统一管理、统一“审查”,对有疑议的案件,主动与业务部门联系,沟通协调,从源头加强监管。从犯罪嫌疑人到案情况、证据表现形式、赃款赃物移交、办案时限、强制措施等方面,核对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的法律文书是否齐全、填写是否完整、签章是否齐备,移交的涉案财物是否与移交清单相一致,被害人的合法财产是否及时返还,未移交的涉案财物去向;作为证据使用的实物,除不宜移送的以外,是否全部移送等。一旦发现不规范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纠正,今年以来,共发现9件公安机关移送案件存在缺失页码、装订不规范等问题均予以退回纠正。对1件案件超期,及时发出纠正意见,要求书面说明问题原因。

二是坚持网上每日巡查,抓深过程监控关。案件流程监控员从受理登记案件开始,就利用统一系统全程巡查案件办理中的各环节,随时查询、统计、分析、监控,实现对检察业务的同步监督。及时通过网上口头预警、电话等形式,向办案检察官进行办案期限预警,对经预警后仍未在法定期限内结案,出现超期的,当即向案件承办人发出流程监控通知书,并要求承办人限期回复。今年以来,共发出口头通知444份。

三是坚持结案核查,抓实过程管理关。安排专人对每起案件的起诉书进行认真审核,重点核查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基本情况是否正确、案件(事项)事实叙述是否清楚、列举证据是否全面、引用的法律条文是否准确、文书格式要素是否符合检察法律文书的规范性要求、语言文字的表述是否严谨、结构层次是否清晰、释法说理是否合理等。发现问题的,及时通知承办检察官,并要求及时改正,杜绝出现有瑕疵的案件检察环节。今年以来,共核查移送起诉类文书571份,发现有瑕疵案件1件。

四是坚持评案考查,抓牢质量控制关。根据省、市院关于案件质量评查的要求,采取随机评查、专项评查、重点评查等评查方式,把案件实体处理和办案效果作为案件质量评查主要内容,将办案程序上的瑕疵作为质量评查的着力点,多角度对执法办案质量进行综合评价,如通过评查发现个别案件讯问笔录办案检察官未署名、法律文书送达后送达人未署名等一些不规范情形;依托统一系统拓宽评查视角,将质量管控贯穿司法办案全过程,对系统内办案节点、重要法律文书及工作文书进行动态质量监控,并将系统中“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及处理”等纳入评查重点,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强化评查的及时性、有效性,真正实现对办案质量全程跟踪、无缝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