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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瑶海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8-07-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6111日瑶海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5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5年.我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区人大、政协的有力监督下,区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法治瑶海”建设,坚持以严格规范司法为中心,不断完善检察监督体系,努力提升服务群众水平,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立足刑事检察职能,服务社会经济发展

    认真落实平安创建工作部署,始终把提升案件质量和维护社会稳定作为检察工作的着力点。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密切关注社会治安和经济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与相关执法、司法机关密切配合,形成打击合力。2015年,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逮捕案件660972人,批准逮捕515755人。受理审查起诉的各类刑事案件9841351人,同比上升29 %,审查后提起公诉的8161193人,同比上升1.2%。加大对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以及“黄赌毒”等犯罪的打击力度,共批准逮捕抢劫、强奸、盗窃、抢夺、贩毒、运毒等犯罪嫌疑人530人,同比上升29%。依法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审查起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1645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案914人,涉案金额达5亿余元。

着力排查化解社会矛盾。主动应对信访难题,强化源头治理。开展“老赖围剿专项行动”,与公安瑶海分局、区法院联合制定《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若干问题的工作意见》,对规避执行行为依法进行严厉打击,成功执结一起5年未结案件,坚决维护司法判决的权威性。高度重视信访群众合法权益,全年共接待群众来访237386人次。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对重复访、告急访和上访老户反映的问题,实时跟踪督办。全年检察长接待36次,共排除群体性上访隐患14起,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坚持贯彻人性化司法。立足人权保障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轻微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慎用逮捕措施,所有不捕案件,均依法向公安机关书面说明不捕理由,未发生不捕复议、复核以及当事人申诉案件。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依法做到少捕慎捕,注重教育感化。对聋哑人犯罪案件,做到逢案必讯,并为其安排特教人员充当翻译,确保弱势人群的辩护权得到维护。依法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有效遏制“构罪即捕、一押到底”的司法弊端,已办理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8件18人。

二、持续高压整治腐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职能作用,始终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置于检察工作的突出位置,不断规范权力运行,提升反腐质效。

严厉查办职务犯罪。持续开展专项活动,重点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公共利益的职务犯罪,全年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案件2727人,同比上升42%。其中,查处某大型国企系列窝案1616人。立案查处渎职侵权案件66人,其中特大案件33人,占全年立案数的50%。拓宽案件线索渠道,建立健全与各级纪检委、相关审计部门的工作联络机制,高度重视群众举报,奖励举报有功人员。有效整合办案资源,推行侦捕诉一体化办案机制,充分发挥刑事检察部门在案件侦查中指导取证、保全证据方面的作用,确保案件顺利侦结并移送审查起诉。

大力提升办案质量。强化证据意识和程序意识,实现“以供到证”到“以证到供”的转变。高度重视物证、书证等客观证据的收集、固定,确保形成完整的证据锁链。注重获取证据的及时性和全面性,缩短办案周期,提高侦查和诉讼效率。加强检察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职务犯罪案件从立案开始,即指定技术人员实行24小时全程、全面、全部同步录音录像;法警部门无缝隙做好传唤、看守、陪护等安全防范工作。坚持依纪依法文明办案,实行“看审分离”,确保办案严肃、规范、有序。 

深入开展犯罪预防。按照高检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规则》要求,积极开展各项预防活动。共制发检察建议书8份,开展案例剖析8件,预防调查1次,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322人次,接受电话咨询110余次,开展个案预防8件,其中制作的“方广云贪污、滥用职权等个案推动征地拆迁领域职务犯罪预防”方案,获评安徽省十大精品预防项目。多次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将开放日作为预防职务犯罪新的途径与形式。与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制定《关于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实施意见》,构建干部用权安全、资金使用安全、项目建设安全和人才成长安全的长效预防机制。

三、完善法律监督体系,维护司法公平正义

以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为目标,紧紧围绕诉讼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全面开展法律监督工作。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重点解决实践中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对立案环节、侦查环节、批捕环节、起诉环节层层把关,确保每一件刑事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全年共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17份,公安机关已立案9件;监督公安机关撤销案件10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8份,及时纠正刑事侦查中的不规范行为。着力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3件,公安机关已立案13件,依法批捕5件。纠正漏捕14人,纠正漏诉36人,增加罪名2件。提出抗诉3件,获市院支持的2件。

推进民事行政监督。建立健全与上级检察机关、同级行政部门、司法机关的协调办案机制,受理审查各类申请监督案件55件,审查后向同级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向行政机关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35份。积极开展民事行政调研活动,撰写的《行政公益诉讼的程序构建》一文荣获全市检察机关行政检察论文评选活动一等奖。开展“保护国有资产专项行动”,与合肥市国土资源管理局新站分局联合制定《关于防止土地出让领域国有资产流失的工作意见》,采用行政手段和检察监督相配合、专项活动和完善制度相结合的方式,维护正常的土地市场秩序,全年共挽回国土资源领域经济损失8000万元。

严格刑罚执行监督。建立检、法、司社区矫正协作机制,健全法律文书抄送、台账定期核对制度,不断密切各环节之间的信息联络。对社区矫正人员二次犯罪情况进行深入调研,找准非监禁刑刑罚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社区面对面做好被矫正人员的帮扶、教育、转化工作。通过法制宣传、法制授课等形式进行普遍性思想教育,降低二次犯罪发生率。根据安徽省司法厅关于《开展电子腕带监控应用试点工作的方案》,在辖区内对五名重点监管的社区服刑人员实行“电子腕带”监控,确保其依法接受监督,有效防止矫正对象脱管、漏管等情形的发生。

四、狠抓专项整治工作,严格规范司法行为

坚决落实最高检关于严格规范司法的工作部署,牢固树立检察人员规范司法、公正司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着力构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的长效机制。

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按照高检院统一部署,积极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围绕职务犯罪侦查、刑事侦查监督、民事行政检察、刑罚执行监督、控告申诉检察、职务犯罪预防等业务部门和执法环节,重点整治司法言行举止不文明、执法办案不规范、不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滥用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等问题。要求各部门积极开展“每月一查,每季一评”活动,对所办案件进行自我审查、相互评查,从实体、程序、文书制作、系统办案等方面,查找不足,剖析原因。

强化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不规范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实现认识再深化、问题再聚焦,力求将专项整治目标任务落到实处。针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制作“问题校对一览表”分发各部门,强化集中整改;对于干警个人在办案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一律进行书面警告,限时整改。对涉案财物登记、律师接待、公开信息等重点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找出问题产生的思想根源,从内心深处消除小错无大碍的观念,杜绝问题再次发生。

推进规范化制度体系建设。规范岗位职责。制定全院各业务部门岗位责任细则,实行任务分解,将每项工作落实到人。规范办案流程。先后制定涵盖全部检察业务的执法流程,做到每个环节均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利用案管系统的流程跟踪功能进行动态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执法随意性。规范执法纪律。严格档案卷宗、涉案财物管理,对容易发生违法违规问题的关键环节,加强监督管控,杜绝证据材料遗失和不廉洁行为发生。

五、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升综合工作能力

坚持“政治建院、业务兴检”方针,努力把检察队伍建设成为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执法精兵。

切实加强政治教育。坚持以思想政治建设为抓手,从细微之处入手改进司法作风。组织干警认真领会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丰富学习形式,部署开展多样化的教育活动。践行“三严三实”,把严以修身、用权、律己要求,融入到思想建设中;把认真谋事创业、老老实实做人精神落实到工作实际中。举办“职业使命感、工作责任感、集体荣誉感”主题演讲活动,调动积极性、凝聚正能量。组织“增强党性修养、严守党纪党规”专题教育活动,促进机关作风转变,强化检察干警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意识。

努力提升履职素能。高度重视检察队伍职业能力建设,保持干警执法能力的较高水准。重视理论研修和实案训练的结合,组织召开业务研讨会,兄弟院间的业务交流会,典型案件观摩评析会等,提高一线检察官的综合办案能力。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全年共80余人次参加了检察系统的学院教育。开展每月精品案件评选活动,对评出的精品案件,从文书制作、案情分析、法条引用等方面进行点评,公布在内网部门主页,供干警交流提高。

创新队伍激励机制。注重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发检察队伍的整体潜能。制定“岗位标兵”和“办案能手”评选办法,通过比素质、比作风、比服务、比能力、比实绩,加强岗位练兵,在全院营造“学先进、争先进、当先进”的良好氛围。坚持有荣必褒、有耻必贬的原则,每年度表彰一批公正执法、爱岗敬业的典型。完善用人机制,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选人用人格局,使检察队伍始终保持昂扬锐气。

六、主动强化内外监督,促进公正廉洁司法

完善各项监督措施,增强接受监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确保法律正确实施,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持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从严治检,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强化执纪问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规定,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以落实责任追究为抓手,坚持“一案双查”,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违法问题,维护党的纪律和检察纪律的严肃性。认真开展反腐倡廉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制度禁令刚性,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认真听取监督意见。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每年定期向区人大进行一次专项检察工作汇报。将检察执法活动置于人大、政协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注重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认真梳理归纳、及时加以整改落实。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保持联络工作经常化,监督活动多样化。积极主动地争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关心支持,切实改进检察作风,服务瑶海发展大局。

扎实推进检务公开。充分利用报纸、期刊、广播、电视等媒体,不断丰富宣传手段,拓宽检察宣传阵地。加强阳光检察门户网站建设,开通官方微信、微博,扩大检务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全年在省市以上媒体共刊发稿件416篇,其中国家级媒体9篇。认真落实法律文书网上公开制度,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法律文书512份。积极开展案件办理情况查询工作,全年共接待案件情况查询52人次,通过向相关当事人细心讲解办案流程及有关法律规定,进一步增强检务公开的效果。

2015年,在全体干警的共同努力下,我院较为圆满地完成了检察工作任务,荣获合肥市第十三届文明单位称号、瑶海区2014年度文明单位称号,院反贪局被安徽省检察院荣记二等功一次,公诉品牌“精细化管理下的巾帼团队”被安徽省检察院确定为今年重点培育的品牌项目。

在收获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院检察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一是自侦部门查处的大要案比例较少,办案力量严重不足;二是法律监督还不够全面深入,监督的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检察理论研究力量薄弱,在课题评选和大型法学类学术研讨会上获奖不多;四是司法规范化建设仍需常抓不懈,公平公正的司法理念有待在每一个案件中得到体现。

 

2016年工作安排

 

2016年,我院将认真贯彻中共瑶海区三届二次代表大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目标,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发展的着力点和切入点,为打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再立新功。

一、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着力维护瑶海和谐稳定。坚持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源头治理。不断完善羁押必要性审查、刑事和解、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等机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建立健全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和涉检信访评估预警机制,妥善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健全检调对接机制,大力推进民生检察,坚持调解优先,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二、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注重保障项目投资安全。坚决贯彻区委和上级院关于惩治腐败的要求与工作部署,紧紧依靠区纪检委,联合各级审计、监察部门,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举报热情,全面优化反贪污贿赂以及渎职侵权工作成果。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加大征地拆迁领域及其它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小官大贪”案件的查处力度。强化对民生工程、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项目的监督,着力保障投资安全。正确处理办案力度、质量、效率的关系,确保办案工作平稳健康发展。

三、扎实推进公正廉洁司法,注重提升法律监督实效。落实上级院关于司法改革部署要求,建立健全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进一步拓展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渠道,强调诉讼监督实效,坚决防止和纠正“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善监督”的问题,努力提高依法监督、规范监督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对本院自侦部门及各办案部门的内部监督,严格办案流程,严明办案纪律。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制度。

四、持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注重提升司法公信力。大力开展精品案件工程,不断完善统一、明确的执法考评规范,进一步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强化质量和效率意识,全面提升侦查、批捕、公诉案件的质效。针对容易发生执法偏差的案件和不批捕、不起诉等适用特殊程序的案件,探索建立规范案例指导制度,统一执法尺度,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注重信息化在执法办案中的应用,通过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网上执法流程监控、网上执法质量考评,实现对执法办案全过程的动态管理和实时监督。

五、不断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注重打造优质检察队伍。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一岗双责”,强化责任追究。对苗头性问题抓早、抓小,对重大问题早预警、早处置,预防违纪违法问题和意外事件的发生。狠抓财务、车辆和检务管理,规范运作程序,实现全程监督,严肃处理违规问题,在全院进一步形成从严治检的风气。大力推行“阳光检务”,深入开展检察开放日等活动,依托检察门户网站和官方微博、微信加强网上公开,打造“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2016年是瑶海区“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检察机关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的重要一年。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紧紧围绕瑶海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更加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坚守法治,秉公司法,为瑶海加快转型发展,继续作出不懈的努力!


 

《瑶海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有关用语说明

 

    1羁押必要性审查:《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该条款确定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旨在强化人民检察院对羁押措施的监督,防止超期羁押和不必要的关押。

2、侦捕诉一体化办案机制:指反贪、反渎、侦监、公诉等职能部门,互相配合、整体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增强整体效能的办案机制。

3、证据锁链:指一系列客观事实与物件所形成的证明链条。侦查人员在破案过程中需要广泛收集证据,当所收集的证据能够完整地证明其犯罪过程,方可判定其有作案嫌疑并对其采取必要的刑事侦查措施。

4、看审分离原则:在办理职务犯罪的过程中,讯问活动由案件承办人负责,看管及办案区的安全警戒由司法警察负责,以此加强对办案过程中讯问活动的有效制约。

5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是指检察机关为预防贿赂犯罪,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运用计算机对行贿犯罪信息进行分类录入、存储和管理而形成档案,并依照规定为有关行业主管(监管)部门以及符合条件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查询服务。行贿犯罪档案录入的范围是1997年以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并经人民法院裁判的个人行贿、单位行贿、对单位行贿、介绍贿赂犯罪案件的档案。200611日起,检察机关正式对外公开受理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