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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拘直诉”破冰  开启简案快办新模式
时间:2024-07-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716日,由瑶海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余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在瑶海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当庭宣判。该案为瑶海区人民检察院适用刑拘直诉机制办理的第一起案件,也是合肥市首例。

2024619日,被告人余某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牟取非法利益,至合肥市瑶海区加入跑分团队,使用他人银行卡接收被害人马某的被骗资金50000元,以取现方式帮助上线犯罪人员实现全部赃款转移。712日,公安机关抓获余某某,对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瑶海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提前介入,了解案件情况后认为本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且余某某认罪认罚,建议公安机关适用刑拘直诉机制移送审查起诉。

715日瑶海区人民检察院受理案件后,仅用半天时间完成了受案、告知、提审工作,余某某自愿认罪认罚,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瑶海区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全部采纳了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量刑建议,余某某表示认罪伏法。

刑拘直诉机制是指对于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公安机关经犯罪嫌疑人同意,对其拘留后可以不再提请审查批准逮捕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在侦查终结后直接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在刑事拘留期限内完成侦查、起诉、审判工作。刑拘直诉机制既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又大幅缩短了办案周期,实现了公平与效率的统一。

近期,瑶海区人民检察院牵头辖区公安、法院会签《关于适用刑拘直诉机制办理刑事案件的若干意见》,共同商议制作刑拘直诉告知书模板,规范操作流程。下一步,瑶海人民检察院将立足检察职能,依法能动履职,加强与公安、法院的协作配合,探索完善刑拘直诉工作机制,切实提升轻罪案件办理质效。

/张玉洁、马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