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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3-01-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1225日在合肥市瑶海区

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丙坤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全面开启现代化建设、进军新征程的关键之年。一年来,在区委和市院坚强领导下,瑶海区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省委“改作风办实事优环境”大会和区委“三大行动”动员会议精神,聚焦新时代法律监督职责定位,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埋头苦干、奋勇争先,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1. 筑牢政治忠诚,在学思践悟中把牢检察方向

坚持政治立检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区委、区委政法委、市检察院汇报重大事项12件次。坚持把服务保障、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三个务必”,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

强化理论武装。把政治素质作为最根本的专业素养,围绕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做实“大学习、大宣传、大调研、大贯彻”。就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等专题,组织党组学习14次、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12建立“总支带支部、支部带党员、党员带群众机制,实现学习范围全覆盖。通过召开部门会议、党支部会议、青年干警座谈会等形式,推动学习、办案、研究互促共进。

深化党建引领严格规范党内组织生活,顺利完成党总支和各支部换届选举,推动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党建品牌与业务品牌共建,积极培育“党建+新时代检察信访”“党建+为企优环境”等工作品牌成立以党员为骨干的“政法网格员”队伍,打造“四员一律”进社区升级版,开展“服务瑶海、行走基层”“我为群众办实事”等活动37做好法律宣传、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

二、牢记“国之大者”,在护航大局中彰显检察担当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履行打击犯罪的法律职责审查批捕325451审查起诉13001837人。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该严则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保持对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的高压态势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提前介入涉恶案件217人。依法“当宽则宽”,落实好“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年不捕不诉372,认罪认罚适用率达92.42%

积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落实“六稳”“六保”要求,起诉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68人。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2846人,涉税金额1000万元加大追诉洗钱犯罪力度,成功办理合肥市首例省级挂牌谢某某洗钱案坚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会同公安机关开展“断卡”行动,起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6792办理一起省级挂牌督办、涉案人员达500余人的新型电信网络诈骗案。全力追赃挽损,追赃挽损工作位居全市第二。

深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注重源头治理,聚焦校园安全、生产安全等,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1件,采纳率100%。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通过领导包案、公开听证、释法说理、司法救助、打击犯罪、促进刑事和解等方式,全力化解社会矛盾。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要求,受理来信190(),接待来访321人次,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件72,均在7日内告知“已收到、谁在办”,3个月内答复办理情况张某友申请取保候审信访案入选全省涉法涉访典型案例紧扣“减存量、遏增量”目标,成立涉法涉诉信访专班,摸排化解信访积案15件,无新增涉检信访案件,信访工作实现了“零进京、零到省”。持续推进“双提升”,上半年执法工作满意度为100%,全省排名第一。

三、自觉能动司法,在为民服务中传递检察温情

助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围绕“产业转型突破年”中心工作,强化平等保护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62123搭建“绿色通道”,优先办理涉企案件优先处理涉企维权诉求对涉企案件依法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推进企业合规改革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落实合规整改;联合区工商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0家单位建立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成功办理合规案件6,发出检察建议3积极开展“新春访万企、助力解难题”活动,检察长走访服务企业814

全力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坚决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70余名干警下沉和平路街道、龙岗开发区、大兴镇等地多个居民小区的防控一线从严从快打击涉疫犯罪批捕起诉2开展守护“夕阳红”专项监督,提前介入2养老案件办理一起涉及8个地市、受害人5000余人的涉养老非法集资案;组织二十余名“政法网格员”走进香格里拉、恒盛豪庭等地,通过“小彩页宣传、小讲座普法、小标语提醒”的方式广泛宣传,有效提高老年人防骗意识。聚焦“城市更新攻坚年”,督促消防救援、住建等部门,对瑶海、新站区域内100多个消防系统无水的住宅小区,分批进行综合整治;向红光街道、七里站街道等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治飞线充电问题。

倾力守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推动未成年人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协同发力,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起诉1825;制发督促监护令8份,督促监护人履行好职责;联合区教体局“一号检察建议”强制报告制度和入职查询制度落实落地;对性侵未成年治安案件进行线索排查,监督立案2深化法治副校长工作,三十八中等地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活动23。助力解决农民工讨薪问题,张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会同人社局、住建等多家单位进行研讨,督促发包方先行支付农民工工资88万余元。加大司法救助力度,43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发放救助金31万元。

维护公平正义,在提升质效中践行检察使命

推动司法理念转变。落实好“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不批捕81人,不起诉291人,如大学生徐某某因交通肇事过失致人死亡案件中主动约访被害人亲属,积极促成刑事和解不起诉,该案入选安徽省检察院典型案例。聚焦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推进“府检联动”机制建设,21个区直部门参加“府检”联席会议明确19项工作任务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聘请来自税务局、生态环境7行政机关业务专家担任检察官助理合力抓牢环境保护、信访维稳、拆迁安置、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等重点领域工作。紧扣“环境质量提升年”部署要求,对万某某非法回收、存储危险废物造成东部新中心某厂区严重污染一案提起公诉,该案为瑶海区首例污染环境案,入选合肥市检察院典型案例。树立“求极致”理念,审查起诉案件审结率达91.22%,案-件比下降至1:1.03,均位居全市第一。

依法开展诉讼监督。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加强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立案11,监督撤案37纠正侦查活动违法81件,监督撤案率、纠违采纳率100%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请抗诉3加强刑事执行监督,扎实开展社区矫正、财产刑执行监督,依法监督收监执行9人,提出纠正意见26件。联合瑶海公安分局、新站公安分局成立两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建立提前介入、同步审查、联席会商等工作机制,向公安机关发出引导侦查提纲34份。深化民事诉讼监督受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54经审查,提出民事再审检察建议2件,民事审判违法检察建议5民事执行监督检察建议36件。优化行政诉讼监督提出行政执行监督检察建议9采纳率100%提出行政纠违检察建议11持续抓好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积极运用执法监督、释法说理促成和解等方式推动矛盾化解

加强公共利益保护。办理行政公益诉讼22;尽量把问题解决在诉前,提出诉前检察建议19,磋商函3件,诉前整改率100%高度重视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的问题,联合“区河长办”对瑶海万达、合肥邮区中心局等整改滞后单位进行约谈,共同开展整治工作对烈山路箱涵排口上游存在雨污混接整治不力问题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现已整改到位通过省级验收。坚守食药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杨某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安徽省“3.15典型案例稳妥拓展办案范围,办理安全生产领域案件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件,磋商函2件,均得到回复并就整改方案达成一致意见。

五、坚持自我革命,在强基固本锤炼检察队伍

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对照省委“一改两为五做到”要求,全面查摆短板与不足12项,提出针对性解决措施21条。夯实主体责任,党组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同向发力,开展“四小四大”专项整治工作,组织检务督察39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组定期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汇报。从严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狠抓防止过问干预司法办案“三个规定”执行,全院共填报25,其中院领导填报10

着力提升队伍能力。抓实“质量建设年”,推进政治、业务、职业道德建设有机融为一体。抓牢政治教育,各部门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集体学习,举办“强国复兴有我 喜迎党的二十大”主题演讲比赛。以“请进来、走出去、跟班作业”等形式,强化素能培训坚持典型引领,培养检察业务领军人才,积极参加业务竞赛并获得优异成绩。充分发挥考评“指挥棒”作用,完善业绩考评细则,坚持奖优罚劣、激励担当

持续推进阳光司法。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2名员额检察官接受区人大履职评议。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常态化走访联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主动通报检察工作情况,诚恳听取意见建议。深化检务公开,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和各界人士参与公开听证案件93

一年来,区人民检察院先后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合肥市巾帼建功先进集体瑶海区“五四红旗团支部”等荣誉称号10位干警获得“安徽省反洗钱工作先进个人”“全市优秀公诉人”等市级以上表彰。我们深知,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得益于区委和市院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鼎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区法院、公安全力配合,得益于社会各界特别是各位代表委员一如既往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全体干警表示崇高敬意和衷心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一是工作作风有待改进,司法理念有待优化,办案不规范、释法说理不到位等问题偶有发生二是案件数量多,办案压力大,监督履职能力还不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三是干部队伍结构有待优化,队伍年龄老化、知识结构不合理问题依然突出。问题倒逼担当,我们将紧抓不放、补弱固强。

2023年工作重点

党的二十大报告专章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重点部署,专门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这在历届党的代表大会报告中都是第一次,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法治建设、检察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也赋予了新时代检察机关更重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和检察责任。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瑶海区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牢记“三个务必”,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担负起法律监督这一更重责任,锚定“全省当标兵、全国创一流”的奋斗目标,砥砺奋、勇毅前行,努力为瑶海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全面加强政治建设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定》,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足功夫,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运用新思想指导检察工作破难题、解难题,以更坚实的政治建设引领更高质量的检察履职,努力为实现党的二十大提出的目标任务而团结奋斗。

二是坚持维安护稳,全力护航发展大局。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规范落实好“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和信访维稳工作充分运用好“府检联动”工作机制,持续抓实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知识产权综合保护等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

三是坚持司法为民,助力推进幸福瑶海建设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加大对农民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司法保护力度,扎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公开听证、司法救助、支持起诉等工作,以检察工作“民生指数”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领导干部带头接访下访、带头包案化解,抓好“党建+新时代检察信访”工作品牌建设

四是坚持能动司法,提升法律监督质效。深化法律监督机制建设,加强和改进监督方式,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民事行政精准监督等工作机制,增强监督刚性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特别是要落实好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常态化抓好诉前检察建议整改落实“回头看”。

五是坚持严管厚爱,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坚定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持续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狠抓“三个规定”落实。健全人员考核评价体系,深化运用“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引导干警履职办案求极致。强化纪律作风建设,牢固树立底线思维、规矩意识,推动政治建设、业务建设、职业道德建设有机融合,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任重道远须策马,风正潮平好扬帆。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紧紧依靠区委和市院的领导,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坚决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忠诚履职,笃行不怠,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瑶海区奋力打造“双示范”、早日建成“千亿区”贡献检察力量!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有关用语说明

(仅供参考)


1.“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20214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把坚持“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列入2021年工作要点,首次将“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上升为党和国家的刑事司法政策。“少捕”是指加强对逮捕社会危害性的审查,依法能不捕的不捕,尽可能适用非羁押强制措施;“慎诉”是指依法行使起诉裁量权,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案件依法不起诉;“慎押”是指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具有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没有继续羁押必要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及时变更强制措施。“少捕慎诉慎押”的本质是对轻罪案件依法当宽则宽,慎重逮捕、羁押、追诉,将刑事强制措施、刑事追诉控制在合理且必要的限度内,实现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平衡,最大限度发挥刑事司法对社会和谐稳定的促进作用。

2.“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01810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正式确立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罪认罚从宽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从宽分为实体上从宽和程序上从简两方面。

3.“涉案企业合规改革”:20224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全国工商联专门召开会议,深入总结两年来检察机关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情况,并对全面推开改革试点工作作出具体部署。检察机关对于办理的涉企刑事案件,在依法做出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决定或者根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出轻缓量刑建议等的同时,针对企业涉嫌具体犯罪,结合办案实际,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落实,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减少和预防企业犯罪,实现司法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4.一号检察建议”和“强制报告”制度:201810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送“一号检察建议”,以推动幼儿园、中小学校园安全建设,预防和减少教职员工性侵幼儿园儿童、中小学学生犯罪。202057日,最高检、国家监委、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国家卫健委、共青团中央和全国妇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规定: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行使公权力的各类组织及法律规定的公职人员,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

5.“入职查询”制度20209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规定中小学校、幼儿园新招录教职员工前,教师资格申请人员取得教师资格前,都应当进行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对经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认定教师资格。

6.“府检联动”工作机制: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强调“推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各级政府与检察机关共同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共享共商行政执法信息和检察监督信息资源,共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检察机关公正司法。

7.“-件比”:“案-件比”是最高检提出的全新办案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是办案环节质量、效率、效果的直观反映。“案”是指发生的具体案件;“件”是指这些具体的案进入司法程序后所经历的有关诉讼环节统计出来的件。所谓“案-件比”是指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案,与案进入司法程序后所经历的有关诉讼环节统计出来的件相比,形成的一组对比关系。“案-件比”中“件”数越低,说明“案”经历的诉讼环节越少,办案时间越短,案结事了,当事人对办案活动的评价相对越高,办案的社会效果越好。

8.“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2021103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规定: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与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共同牵头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办公室依托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由人民检察院指派的常驻检察官和公安机关法制部门指定的专门人员共同负责。办公室重点发挥组织协调、监督协作、督促落实、咨询指导等职能作用,具体包括:依法开展侦查监督、协作配合等相关工作;组织协调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沟通衔接、案件会商等;督促协调双方监督、反馈等意见建议的进展落实;为案件疑难复杂问题或相关刑事政策提供咨询指导等。办公室作为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联合建立的平台机制,将能够有效加强双方在监督、办案中的衔接配合,有效加强沟通、统一认识、消除分歧,在提升案件质量、提高监督质效、提升司法公信力上形成合力。

9.三个规定”:即《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三个规定,进一步对领导干部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司法活动,插手、过问具体案件办理的行为划出红线,设置禁区,促进办案更加公平公正,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

10.全文数据说明:本报告如没有特别指明,数据统计时间为202211日至2022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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