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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4-01-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18日在合肥市瑶海区

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丙坤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3年以来,在区委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大力支持下,区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高质量发展主题和区委三大行动埋头苦干、奋勇争先,为瑶海区奋力实现双示范千亿区”提供法治保障。截至20231225日,共受理各类案件3188件,其中刑事案件2350件,同比分别增长36.18%29.62%,刑事案件受理数、审查起诉案件数、认罪认罚适用率等指标均位居全市基层检察院前三,办案质效位居全市基层检察院前列。

2023年工作回顾

一、融入中心大局,以更优服务护航经济社会发展

(一)在维护社会稳定上用心用力。发展是硬道理,稳定是硬任务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法治之力服务中国之治依法履行指控证明犯罪的主导责任,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463630人,提起公诉14742149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坚持打早除小,起诉涉恶犯罪13人。全力服务反腐败工作大局,起诉职务犯罪18人,办理区园林管理中心原主任陈某贪污受贿案件,被判处有期徒刑128个月。聚焦四域四化制发检察建议4,促进建章立制、完善监管。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该严则严对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保持高压态势,起诉10人;依法当宽则宽对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案件依法不起诉243,有效减少社会对抗、增进社会和谐。

(二)在优化营商环境上谋深谋实。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6594人。在办案中依法保障企业正常经营活动,围绕治已病、防未病,帮助8家涉案企业进行合规整改和回头看,重新激发企业发展活力。落实企业家约见检察长制度,开展访万企、解难题活动20余次。开展空壳公司清理专项行动,市场管理部门提出检察建议,清理6家专门出售营业执照、对公账户的公司。依法保护企业知识产权,监督公安机关对合肥某医疗用品有限公司原经理李某伪造印章、侵犯商业秘密一案立案侦查,为企业挽回损失300余万元,切实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推动企业内部腐败问题治理,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一起涉案400余万元的企业职工挪用资金案件,全年共起诉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犯罪1010

(三)在化解金融风险上提质提效。落实最高检三号检察建议,依法将各类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着力推进金融风险防范化解。起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电信诈骗等金融犯罪案件320人。如宋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横跨六个地市,涉案金额7亿余元,受害人达3800余人,造成损失约2.8亿元,依法查封房产约6.8万平方米。办理首批缅北电信网络诈骗案,成立工作专班,形成打击合力,已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50人。全面审查电信诈骗上下游关联犯罪,围绕人员流,加强对非法偷越国(边)境犯罪的打击力度,办理公安挂牌督办的王某某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案;围绕资金流,重点查处为诈骗犯罪进行洗钱的行为,起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230余人。

二、做实人民至上,以更强担当助推治理现代化

(一)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做到预防在前、调解优先、运用法治、就地解决”,“党建引领新时代检察信访”被评为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品牌。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通过公开听证、司法救助、协调其他机关帮助解决现实性困难等措施,促进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办理的徐某某信访案入选《安徽省信访工作法治化案例选编》、安徽省冶金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申请国家赔偿案被评为安徽省检察院典型案例。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受理各类信访270件(次),均在7日内告知已收到、谁在办3个月内答复办理过程或结果,努力做到接访不走过场、写信真管用。依法打击违法信访行为,针对缠访闹访、借访敛财等违法信访行为,起诉55人,如龙岗片区孙某某为违章建筑被拆除事项信访100余次,其中7次进京访,最终以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二)加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未成年人保护不仅是司法问题,更是社会问题。抓实未成年人综合履职,推动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融合发力。从严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32件,制发督促监护令检察建议20支持起诉2件。践行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如许某某拐卖儿童案,许某某将非婚生女送养给他人并收取费用,检察机关主动找到孩子生父刘某,释法说理、加强沟通,刘某同意承担抚养教育义务,许某某定期支付抚养费并探视,最终依法对许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修复了亲子关系。加强检校合作,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推动完善强制报告、入职查询制度。促进平安校园建设,深入38中等中小学开展普法宣讲80余次。秉承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的理念,认定微信群等网络空间为“公共场所”,延伸未成年人保护触角。如周某通过微信群直播强制猥亵未成年人的行为,构成聚众强制猥亵,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该案入选安徽省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典型案例。

(三)依法服务保障民生福祉。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准确把握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参与“六情”活动100余次,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抓实检察系统“民声呼应”工作,完善“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工作机制,共受理群众反映问题112个,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助力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通过普法教育、制发检察建议、刑事打击等方式依法追缴劳动报酬43万余元,受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33。加大司法救助力度,重点向贫困户、军人军属、未成年人和残疾人四类人群倾斜,为66被害人其近亲属发放救助金46万元,同比上升53.5%充分发挥民事支持起诉职能,通过提供法律咨询、协助收集证据、支持起诉等方式,维护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相关案件均得到法院判决支持。

(四)提升数字检察应用质效。以数字检察辅助监督办案,把数据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建立断卡类案件惩戒监督治理模型,将检察业务系统与公安机关反电诈平台的数据进行对比,梳理断卡类案件惩戒名单迟报、漏报线索,该模型在全市范围内应用推广,共发现线索1200余条,制发检察建议11份,推动人民银行将涉案账户分批纳入惩戒名单,从源头遏制电信网络犯罪。通过对精神药品销售渠道数据进行排查分析发现个体门诊机构吸毒人员销售精神药品的管理漏洞,制发检察建议2,推动区卫健委和市监局开展专项整治。着力打造精品数据模型,办理各类数字检察监督案件283件,数字检察工作获得最高人民检察院肯定

三、强化法律监督,以更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一)做优刑事诉讼监督。推动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审前把关、过滤作用,及时发现和监督纠正立案、侦查、审判等活动中的违法问题。强化侦查监督推动监督口前移,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开展会商30余次。监督侦查机关该立案不立案24件、该撤案不撤案44件,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行为85件,纠正漏捕、漏诉41人,侦查监督质效位于全市基层检察院前列。召开法检两院首次交流会商会,达成6项共识,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判决依法提请抗诉3件。强化刑事执行监督,扎实开展社区矫正监督,依法监督收监执行8人,提出纠正意见18件。与区法院联合开展“雷霆2023专项行动,全面核查2012年以来职务犯罪案件财产刑执行情况。

(二)做实民事行政监督。以全面实施《民法典》为契机更加注重监督质与量的统一,民事检察监督日益精准高效。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72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生效裁判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5采纳率100%。助力解决“执行难”问题对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28,采纳率100%充分发挥行政检察职能,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受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33件,制发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1采纳率100%会同人民法院、行政机关依法规范推进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既坚持依法行政,又立足问题解决。推动构建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双向衔接制度,对不起诉案件开展行政处罚必要性审查,认为确有必要给予行政处罚的,依法向行政执法机关提出检察意见9件,共同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三)做强公益诉讼监督。落实好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受理行政公益诉讼45件,检察建议35,诉前整改率100%,尽量把问题解决在前端。加强府检联动,凝聚公益保护合力。聚焦人民防空工程安全通过专题调研、调查走访、召开听证会等方式,开展人防工程领域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制发检察建议11份,形成专题调研报告1份。联合区发改委、相关街道共同推动皇马花园等20个小区人防工程隐患问题整改到位,省国动办、省检察院给予充分肯定。守护“舌尖上的安全”,针对美团外卖平台入驻商家存在证照不全、超范围经营等情况,制发检察建议2份,督促监管部门检查食品经营单位450余户,发现有问题47户,已全部整改到位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会同区农林水务局等单位针对雨污混接整改工作开展约谈6次,督促各排水户认真整改,现瑶海万达等多家排水户已完成整改并通过验收。

四、坚持自立自强,以更严要求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一)在加强政治建设上着力坚持党对检察机关的绝对领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注重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以党组会、中心组理论学习等多种形式,开展集中学习39次,专题研讨4次,讲授专题党课5次。以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调查研究与交流研讨相结合的形式,抓实覆盖全员的常态化理论学习,推动理论武装走深走实。大兴调查研究之风,院班子成员深入一线开展实地调研12次,围绕项重点课题完成两篇调研报告。召开调研成果交流会,研究制定成果转化清单全面梳理调查研究发现的问题,共检视出具体问题23个。建立整改清单,持续跟踪调度,逐项对照销号,推动问题全部整改到位。抓好学习转化,推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取得成效。

(二)在全面从严治检上发力。压紧压实管党治检“两个责任”,进一步细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既要抓牢业务也要带好队伍,做到“管案”与“管人”相结合。党组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同向发力落实定期会商、联合监督执纪机制,共组织检务督察34坚持严管就是厚爱,聚焦省委“五大要求”和“六破六立”,持续抓好纪律作风建设,切实纠正不担当、慢作为等问题。充分发挥正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作用,开展以身边案教育身边人活动23狠抓防止过问干预司法办案“三个规定”执行,填报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75

(三)在夯实队伍根基上聚力。加强检察工作自身现代化建设,优化班子成员年龄、学历结构,提拔两名副检察长,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轮岗交流制度,两名班子成员交流轮岗。选拔任用优秀年轻干部,完善员额动态管理,组织检察官员额遴选工作,选优配强一线办案力量充分发挥考评“指挥棒”的作用,不断完善业绩考评细则,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开展全业务领域岗位培训提高检察履职能力,组织干警参加各类专题培训40余次深入开展检察理论研究工作,《司法改革背景下基层检委会运行机制研究》荣获最高人民检察院征文评比三等奖

(四)在自觉接受监督上加力。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理念,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规范运行。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扎实做好专题报告工作,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审议意见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完善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常态化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过组织检察开放日、庭审观摩的形式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检察工作,诚恳听取意见建议。持续接受人民监督,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各界群众代表,参与案件质量评查、公开听证、公益诉讼“回头看”等活动120件次不断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各位代表,今年以来,区检察院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品质控申”团队获评最高人民检察院“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优秀团队,1名干警获得省级荣誉表彰,第一检察部获评合肥市“青少年维权岗”,个人和集体获得各类荣誉表彰22项。我们深知,检察工作的发展和进步,是区委正确领导,区人大有力监督和区政府、政协及各位代表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区检察院全体干警,向各位代表和所有关心支持瑶海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创新意识有待提高,不愿创新不敢创新的情况仍然存在,使用数字检察办案的意识不强;二是“四大检察”发展不协调问题依然存在;三是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压力传导还不够紧、不够实;四是案多人少矛盾较为突出,检察干警工作压力日渐增大,履职能力有待提升。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积极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4年工作重点

2024年,检察院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扭住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这个中心任务,聚焦强化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这个工作主线,抓实过硬检察队伍建设这个组织保障,把抓落实作为2024年工作的重心,持续在守正创新、巩固深化、完善提升上下功夫、求实效,以实干担当和实绩实效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建设更高水平平安瑶海、法治瑶海。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1. 筑牢政治忠诚,捍卫党的绝对领导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牢记“三个务必”,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推动理论武装走深走实走心,以开展主题教育为主线,一体推进理论学习、调查研究和推动发展,努力把理论学习成效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强大力量。抓实意识形态工作,牢固树立底线思维、风险意识,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于检察工作全过程各环节。

  1. 立足国之大者,服务瑶海高质量发展

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全力履职尽责。坚持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规范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和维稳工作,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打击经济金融领域犯罪,切实抓好防风险、保安全、促稳定各项工作,持续抓实企业合规改革、知识产权综合保护等工作,优化营商环境。推进诉源治理,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努力变“结案了事”为“案结事了”。

  1. 立足法律监督,做实检察为民服务

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加大对农民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司法保护力度,扎实做好公开听证、司法救助、支持起诉等工作。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强化对执法司法活动的制约监督,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审前把关、过滤作用。积极应用数字检察,提升监督质效。做强公益诉讼检察,常态化抓好诉前检察建议整改落实“回头看”。

  1. 坚持从严治检,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始终牢记全面从严、一严到底,持续深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坚持严管就是厚爱,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狠抓“三个规定”落实。完善监督执纪问责与司法责任惩戒衔接配合机制,从严查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积极推进检察人员业绩考评,充分发挥考评“指挥棒”的作用,以实绩论英雄、凭实绩用干部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区检察院将认真落实区委工作部署和本次大会决议,以直面挑战的勇气、敢于担当的精神、奋发有为的干劲,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为瑶海区奋力实现双示范千亿”贡献更大力量!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有关用语说明

(仅供参考)


1.“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01810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正式确立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罪认罚从宽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2.“四域四化”:四域四化指的是国资国企运行管理、工程建设项目实施、为企服务优化环境、为民办事规范用权四个领域,以及保洁“净化”、园林“绿化”、城管“美化”、智慧管理“信息化”四个方面

3.涉案企业合规改革”:20224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全国工商联专门召开会议,深入总结两年来检察机关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情况,并对全面开展改革试点工作作出具体部署。检察机关对于办理的涉企刑事案件,在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决定或者根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出轻缓量刑建议等的同时,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落实,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实现司法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4.“三号检察建议”:20196月,最高检对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办理金融违法犯罪案件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围绕及时发现查处金融违法犯罪活动,最高检向中央有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书,即“三号检察建议”。旨在推动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行政监管,强化源头治理,努力把违法犯罪风险和危害消除在萌芽状态或者初始阶段,采取刑事、民事、行政等手段综合施策,把依法办案、追赃挽损、维护稳定结合起来,防止经济金融风险演化为社会风险。

5.枫桥经验”:20世纪60年代初,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为此,1963毛泽东同志就曾亲笔批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枫桥经验”由此成为全国政法战线一个脍炙人口的典型。之后,“枫桥经验”得到不断发展,形成了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党政动手,依靠群众,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枫桥新经验,成为新时期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的典范。

6.“四大检察”:201911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在全国检察长会议上指出,要主动适应形势发展变化,深化内设机构改革,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实现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并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进一步优化。

7.“一号检察建议”和“强制报告”制度:201810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送“一号检察建议”,以推动幼儿园、中小学校园安全建设,预防和减少教职员工性侵幼儿园儿童、中小学学生犯罪。202057日,最高检、国家监委、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国家卫健委、共青团中央和全国妇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规定: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行使公权力的各类组织及法律规定的公职人员,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

8.“支持起诉”: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及弱势群体利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单位或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并参与诉讼的活动。国家、集体、社会公共利益及弱势群体的民事权利遭受侵害,有诉权的当事人因诉讼能力欠缺等原因未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可支持受侵害的单位、集体或个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9.“相对不起诉”:相对不起诉,也称酌定不起诉,是刑事诉讼法第173条第2款规定的不起诉,即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10.“数字检察”20236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强调加快推进数字检察战略。数字检察是指检察机关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过程中,借助数字化、智能化载体,更加高效、精准服务司法办案,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其具体表现为收集、分析、应用数据,并通过法律监督模型及配套设施创新监督方式,在办理个案中推动解决执法司法领域的深层次顽瘴痼疾,保障宪法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11.“公益诉讼”:20176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作出《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对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作出规定,标志着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正式建立。人民检察院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对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的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向有关责任主体发出检察建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从源头上解决公益损害问题。

12.“府检联动”: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强调“推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各级政府与检察机关共同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共享共商行政执法信息和检察监督信息资源,共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检察机关公正司法。

13.三个规定”:即《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三个规定

14.“十大业务”:十大业务是检察机关当前开展的主要业务,包括普通刑事犯罪检察业务、重大刑事犯罪检察业务、职务犯罪检察业务、经济犯罪检察业务、未成年人检察业务、民事检察业务、行政检察业务、公益诉讼检察业务、刑事执行检察业务、控告申诉检察业务

15.全文数据说明:本报告如没有特别指明,数据统计时间为202311日至20231225,案件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瑶海区与新站区案件量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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