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决算公开
瑶海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
时间:2020-02-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瑶海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部门职责

2.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3.2020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1.瑶海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瑶海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瑶海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4.瑶海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5.瑶海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瑶海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收支预算总表

7.瑶海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收入预算总表

8.瑶海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支出预算总表

9.瑶海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基本支出预算总表

10.瑶海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11.瑶海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12.瑶海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项目情况表

13.瑶海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关于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3.关于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4.关于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5.关于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6.关于2020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7.关于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8.关于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9.关于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瑶海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合肥市瑶海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检察院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瑶编〔20112号)文件规定及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有关规定,本院的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有关检察工作的议案。

(二)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控告、申诉、举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三)对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并对侦查活动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四)对区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起抗诉或提请市人民检察院抗诉。

(五)依法对本区的民事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六)对检察工作中执行法律、政策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检察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

(七)负责检察环节上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八)负责检察技术信息工作,承办有关案件的勘验取证、检验鉴定和文证审查工作。

(九)负责其他应当由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瑶海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部门预算为本级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单位性质为国家机关。截至20191231日,瑶海区人民检察院实有各类人员109人,其中在职82人、离休1人、退休26人。

三、2020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坚定立场,以更科学的理念指引检察工作。要秉持客观公正价值立场,始终牢记检察机关除了指控犯罪之外,还肩负着强化监督的重大职责使命,既是公共利益的代表,也是公平正义的守护者。检察官既是犯罪的追诉者,也是无辜的保护者,更要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和法治进步的引领者。要审时度势、更新理念,主动适应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积极应对检察工作面临的变革及问题,以更高水平的检察能力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由“好”向“更好”迈进。

(二)围绕中心,以更自觉的行动服务发展大局。始终聚焦大局,坚持把打击犯罪、维护稳定与化解风险、促进发展统筹起来,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深挖整治,建立长效常治工作机制,确保取得压倒性胜利。坚持平等保护原则,以《服务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实施办法》为纲要,找准检察工作的切入点和结合点,主动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多措并举做好“双提升”工作,切实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三)精准履职,以更有效的监督做实主责主业。主动适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新需求,围绕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全面加强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监督。深入推进民事行政诉讼检察监督,着力维护司法公正。充分履行公益诉讼职能,加强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的沟通交流,努力做好公共利益的代表。加强控告申诉检察工作,依法妥善解决群众诉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持续创新,以更务实的举措深化司法改革。积极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检察人员分类管理。进一步完善“捕诉一体”机制,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立足诉前主导功能和审前过滤作用,健全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合力构筑良性互动的新型检警、检律关系,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加强与监察机关协调配合,实现监委调查与检察机关刑事诉讼无缝衔接,确保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各个环节顺畅有序。

(五)从严治检,以更严格的标准加强队伍建设。坚持严字当头,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整治“四风”。坚决整治司法不规范、不公正问题,做到忠诚、干净、担当。推进检察人员岗位培训、检察业务交流等工作,深化检察理论研究,提升检察宣传能力,不断提高检察队伍业务素质。深入推进“智慧检务”和检务工作区建设以信息化引领检察工作创新升级发展。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瑶海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表由以下13张表格构成,具体表格内容见附表。

1.瑶海区人民检察院2020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附表1

2.瑶海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附表2

3.瑶海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附表3

4.瑶海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附表4

5.瑶海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附表5

6.瑶海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附表6

7.瑶海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附表7

8.瑶海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附表8

9.瑶海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总表(附表9

10.瑶海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附表10

11.瑶海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附表11

12.瑶海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项目情况表(附表12

13.瑶海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附表13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瑶海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340.51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45.5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95.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按资金年度分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340.51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公共安全支出1340.51万元,100%

2019年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61.66万元,下降10.76 %。下降原因主要是人员转隶至监察委导致人员经费等相关收支减少

二、关于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瑶海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45.51万元,比2019年预算拨款减少256.66万元,下降17.09%下降原因一是人员转隶至监察委导致人员经费等相关收支减少;二是部分经费由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予以保障。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1340.51万元,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检察)(项)

2020年预算1245.10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230.72万元,下降15.63%,下降原因主要是人员转隶至监察委导致人员经费等相关收支减少。

2.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

2020年预算0.41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25.94万元,下降98.44%,下降原因主要是2020年未安排设备购置项目。

三、关于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瑶海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60.73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870.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174.5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27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等。

四、关于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瑶海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95.00万元,比2019年预算拨款增加95.0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技侦大楼消防改造由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具体情况如下: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2020年预算95.00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95.00万元,增长原因主要是2020年技侦大楼消防改造由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五、关于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瑶海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关于2020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瑶海区人民检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瑶海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收支总预算1340.5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支出均为公共安全支出

七、关于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瑶海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收入预算1340.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45.51万元,占92.91%,比2019年预算减少256.66万元,下降17.09%下降原因一是人员转隶至监察委导致人员经费等相关收支减少;二是部分经费由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予以保障。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95.00万元,占100%,比2019年预算增加95.00万元,增长原因主要是2020年技侦大楼消防改造由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八、关于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瑶海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支出预算1340.51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161.66万元,下降10.76%,下降原因主要是人员转隶至监察委导致人员经费等相关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1060.73万元,占79.13%,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279.78万元,占20.87%,主要用于检察院绩效考核职务津贴、技侦大楼消防改造。

九、关于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开的“三公”经费预算为部门汇总数。2020年,瑶海区人民检察院“三公”经费支出预算8.16万元, 比2019年预算减少1.06万元,下降11.5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1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2019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计划,主要用于因公出国(境)产生的相关费用。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合肥市市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合政办〔20148号)、《关于转发〈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合财行〔2014944号)等相关规定。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16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0.41万元,下降71.93%,主要原因是本院减少了接待任务,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合肥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合财行〔201564号)等相关规定,主要用于接待外市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8.00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0.65万元,下降7.51%。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8.00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0.65万元,下降7.51%,主要原因是本院严格按照公车使用规定控制车辆使用,主要用于执法执勤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9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无购置车辆计划,用于购置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瑶海区人民检察院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74.52万元,比2019年增加148.92万元,增长581.72%,增长主要原因是将物业管理费等相关商品服务支出纳入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购买货物和服务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瑶海区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5.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85.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瑶海区人民检察院固定资产总金额2624.74万元,较上年增加125.51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1992.05万元、通用设备586.17万元、专用设备18.37万元、其他资产28.15万元。

机关车改后保留车辆6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

截至20191231日,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有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有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购置费0万元。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专业技术用车0辆。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

(四)信息化项目情况。

2020年瑶海区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安排单项100万元以上的信息化项目0个,预算资金0万元

(五)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瑶海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专项资金按规定编制绩效目标。部门预算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共4,涉及预算资金201.74万元。绩效目标实行部门自评或第三方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二、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指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相关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等。

三、其他收入:指除了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以后年度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附表:瑶海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表(13张)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检察院

                           20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