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瑶海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决算
时间:2019-08-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瑶海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部门职责

2.部门构成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9.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合肥市瑶海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检察院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瑶编〔2011〕2号)文件规定及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有关规定,本院的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有关检察工作的议案。

(二)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控告、申诉、举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三)对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并对侦查活动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四)对区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起抗诉或提请市人民检察院抗诉。

(五)依法对本区的民事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六)对检察工作中执行法律、政策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检察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

(七)负责检察环节上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八)负责检察技术信息工作,承办有关案件的勘验取证、检验鉴定和文证审查工作。

(九)负责其他应当由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部门构成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为本级决算,无二级单位。下设侦查监督科、公诉科、民行科、控申科等12个部门,1个派驻检察室。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由以下8张表格构成,具体表格内容见附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收入总计1690.73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年初结转结余),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40.43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50.3万元。支出总计1690.73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0.35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542.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7.78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58.61万元,各降低8.58%。主要原因:司法体制改革,转隶反贪等3个部门,共10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640.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40.43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632.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5.02万元,占60.03%;项目支出617.92万元,占39.97%;;事业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690.73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年初结转结余),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40.43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0.3万元。支出总计1690.73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0.35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542.6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7.78万元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58.61万元,各降低8.58%。主要原因:司法体制改革,转隶反贪等3个部门,共10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40.43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08.91万元,降低11.3%,主要原因:司法体制改革,转隶反贪等3个部门,共10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32.94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17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16.4万元,降低11.7%。主要原因:司法体制改革,转隶反贪等3个部门,共10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32.9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决算为90.35万元,占 5.53%;公共安全支出(类)1542.6 万元,占94.4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281.11万元,支出决算为1632.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5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司法体制改革,转隶反贪等3个部门,共10人。其中基本支出1015.02元,占62.16%;项目支出617.92万元,占37.84%。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90.3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进检察人员增资及员额内检察官增资。

2.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699.74万元,支出决算为1264.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4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司法体制改革,转隶反贪等3个部门,共10人。

3.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74.37万元,支出决算为277.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9.3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案件量增加,办案难度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15.0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94.4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日常公用经费20.5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9.27万元,支出决算9.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7万元,占6.1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8.7万元,占93.8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相比持平,持平的原因是2017年度和2018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度预算相比持平,持平的原因是2017年度和2018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支付因公出国(境)相关费用。经费使用根据市外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严格执行《合肥市市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合政办〔2014〕8号)、《关于转发〈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合财行〔2014〕944号)等相关规定。2018年参加(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7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相比,减少0.04万元,降低6.56%,降低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2018年度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主要用于外市相关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合肥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合财行〔2015〕64号)等相关规定。2018年,国内公务接待共2批,45人次(其中:外事接待共0批,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8.7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相比,增加0.05万元,增加0.58 %,增加原因是执法执勤车辆使用年限较长,稍微老旧2018年度预算相比持平,持平的原因是严格规范公务用车。经费使用严格按照省市公务用车配备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8.7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相比,增加0.05万元,增加0.58 %,增加原因是执法执勤车辆使用年限较长,稍微老旧2018年度预算相比持平,持平的原因是严格规范公务用车。主要用于执法执勤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8年,瑶海区人民检察院的公务用车保有数为6辆。

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购置费支出决算数0万元,支出与2017年度决算持平,持平的原因是2017年度和2018年度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用。2018年度预算相比持平,持平的原因是2017年度和2018年度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用,主要用于购置公务用车。2018年,购置车辆0台。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度瑶海区人民检察院的机关运行经费20.5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与2017年相比,增加了7.39万元,增涨35.94%,增加原因为物价上涨,案件数量增多,运行成本增高。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度瑶海区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7.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3.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1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7.9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瑶海区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台。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瑶海区人民检察院按照指向明确、合理可行的原则,对单位整体和1个项目支出编制了绩效目标,涉及财政资金1786.32万元。全年共组织对部门整体和1个项目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资金1786.32万元。评价结果显示,项目绩效目标合理、立项规范、绩效指标明确、管理制度健全、项目执行有效、财务制度健全、资金使用合规,同时要加快项目进度,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附表: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共8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