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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2-08-3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职责主要有:

(一)依法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有关检察工作的议案。

(二)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控告、申诉、举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三)对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并对侦查活动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四)对区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起抗诉或提请市人民检察院抗诉。

(五)依法对本区的民事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六)对检察工作中执行法律、政策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检察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

(七)负责检察环节上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八)负责检察技术信息工作,承办有关案件的勘验取证、检验鉴定和文证审查工作。

(九)负责其他应当由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为院本级决算,纳入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与预算比较一致。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由以下9张表格构成具体表格内容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1479.22万元(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1479.22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20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0.83万元,增长1.43%,主要原因是2021年物业管理费支付方式调整,按全年费用支出导致公用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40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05.9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479.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4.23万元,占86.14%;项目支出204.99万元,占13.86%;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479.22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1479.22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020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0.83万元,增长1.43%,主要原因是2021年物业管理费支付方式调整,按全年费用支出导致公用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79.2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20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90.39万元,增长14.77%。主要原因一是因业务需要,2021年聘用人员人数增加,人均经费提高以及医疗费支出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增加;二是2021年物业管理费支付方式调整,按全年费用支出导致公用经费增加;三是上年度受疫情因素影响相关项目于2021年正常开展导致资本性支出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79.2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类)支出1479.22万元,占1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287.01万元,支出决算为1479.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9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年初结转73.32万元及转移支付资金125.75万元未纳入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其中基本支出1274.23万元,占86.14%;项目支出204.99万元,占13.86%。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277.01万元,支出决算为1272.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8%。

2.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0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06.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62.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年初结转及转移支付资金未纳入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74.2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04.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公用经费170.2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检察院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检察院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8.16万元,支出决算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0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2021年无公务接待

(二)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8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2021年度预算相比持平,持平的原因是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支付因公出国(境)相关费用。经费使用根据市外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严格执行《合肥市市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合政办〔2014〕8号)、《关于转发〈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合财行〔2014〕944号)等相关规定。2021年,参加(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2021年度预算相比,减少0.16万元,降低100 %,降低的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2021年无公务接待。主要用于外市相关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合肥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合财行〔2015〕64号)等相关规定。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共0批,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共0批,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8万元,与2021年度预算相比持平,持平的原因是严格规范公务用车。经费使用严格按照省市公务用车配备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2021年度预算相比持平,持平的原因是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用。主要用于购置公务用车。2021年,购置车辆0台。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8万元,与2021年度预算相比持平,持平的原因是严格规范公务用车。主要用于执法执勤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截至202112月31日,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检察院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数为6辆。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全面开展项目支出单位自评和部门评价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对2021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的1个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评价,覆盖率达100%,从评价总体情况来看,瑶海区人民检察院能够严格按照区财政局的相关规章制度执行预算,经费开支合理、合规;预算、计划、采购、支付、核算、决算各环节工作符合财政部门的工作要求。通过项目实施,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绩效目标,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2.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综述: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1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对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7分,自评等次为”。自评结果显示,2021年,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检察院通过开展检察业务和检察监督等工作,一是提高检察办案办公现代化水平,强化科学技术与检察工作的深度融合,促进检察工作提质增效二是推进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发展,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加快推进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瑶海区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制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未建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项目资料未及时完整归档;;二是资金支付序时进度有待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要加强项目管理,按时完成项目支出各项绩效目标;二要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中公开办案业务费1个项目的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瑶海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共1个)”。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度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检察院的机关运行经费170.20万元140.97万元,比2020年度增加29.23万元,增长20.73%,2021年物业管理费支付方式调整为按全年费用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度,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6.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8.0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8.6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4.8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6.9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47.16%,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6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经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