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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案件
会计挪用公款豪赌被捕
时间:2015-09-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王某沉迷赌博输光了自己的积蓄后,作为公司出纳,利用自己掌握的公司银行卡及公共账户,两年时间,王某私自挪用公司共计150余万元用于赌博,现王某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瑶海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26岁的王某,长丰县人,高中毕业后在一培训机构学习会计,2008年王某通过亲戚介绍,来到刚成立的安徽某国际旅行社上班。刚开始王某只是做些杂事,2009年下半年开始做公司会计,2012年年底,又从事出纳工作,管理公司账务,王某称自己2008年就在公司工作,又是公司股东的亲戚,公司几个股东都比较信任我,公司进出账目的银行卡及公共账户、密码、包括现金、公章等都由我保管,这也给了自己可趁之机。

归案后王某交代称,在自己做公司出纳之前,偶尔网上玩游戏时,加入一个游戏群,当时也知道这是个赌博群,可经不住诱惑的自己还是加入了该群,先给群主打钱上分,在通过游戏赌博,刚开始也只是几十、几百的玩,后来却是陷的越来越深,玩的也越来越大;2012年年底我就输光了自己的全部积蓄,想到了用公司的钱来赌希望捞回自己的本钱。于是,在2013年初我开始把公司的钱转入自己银行卡上,然后用于网上赌博。2014年公司进行了一次查账,查的不严,自己也庆幸逃过一劫,但还是没有控制住自己,继续挪用公司的钱赌博。

直到201412月份,公司发现账上资金比较紧张,开始怀疑我,并让我限期交接公司账目,感觉到公司开始怀疑自己后就离开了公司,而此时公司账务审查时发现仅20153月份,王某从公司转账几十万余元到自己账户用于赌博。和王某联系,王某向公司承认挪用了150万余元用于赌博,并于201563日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