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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案件
网络盗窃
时间:2016-08-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6年,合肥警方接到多起报案称银行卡内的钱被盗走,警方在侦查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作案手段多通过使用支付宝、财付通等手机app,以验证身份信息修改密码等方式将绑定在手机app上的银行卡余额转走,实现盗窃行为。目前,瑶海检察院已依法受理多起此类网络盗窃案件。

 

女子路边捡手机盗走支付宝内现金

2015年底,犯罪嫌疑人张某在路边散步时偶然捡到一部手机,在翻看手机内容时发现了失主的身份证照片。张某通过照片上的身份信息及短信验证码的方式更改了失主的支付宝密码,转走了被害人支付宝内一万余元现金。

 

男子借朋友离开之际偷拍其银行卡及身份证转账盗窃

20167月初,受害人段某相约犯罪嫌疑人李某去网吧上网,在段某去厕所之际,李某用手机偷拍了段某留在包内的身份证和银行卡并储存在自己的手机里,想以后趁段某不知情时将卡内的钱偷走。约23天后,犯罪嫌疑人李某再次见到了段某,谎称自己手机没电了,借段某的手机打个电话,段某遂将手机借给了李某便去工作了。李某拿到手机后随即打车离开到一酒吧内,并试着将之前偷拍的银行卡通过短信验证的方式绑定到了自己的财付通上,将卡内的5000元现金转至自己的微信帐号上。

据李某供述称自己借了高利贷无力偿还,便想到此种方法“还款”,偷来的钱在酒吧内找了一陌生男子提现并还了高利贷。

 

男子熟记女友转账密码 吵架后将女友卡内现金转走

2015年底的一天凌晨3时许,犯罪嫌疑人鲍某与同居女友王某因锁事发生口角,争吵后王某继续睡觉,鲍某趁王某睡着后,偷偷拿来王某的手机,使用其微信转帐功能将卡内的5000元钱转入自己的微信帐户内,王某虽未告诉其密码但经常在鲍某面前使用该功能,密码已被鲍某记住,转账后鲍某离开王某住处,并将对方所有联系方式拉黑,不再与王某联系,将盗来的转至银行卡内,其中一部分钱用于挥霍。

 

男子趁女友睡觉之际将其银行卡内现金转走

20167月中旬,犯罪嫌疑人余某前往公安机关投案称自己通过手机支付宝将女友卡内的4万元现金盗走。经公安机关调查发现,犯罪嫌疑人余某因想贷款买车却苦于首付困难,找女友借钱无果的情况下,在一天清晨5点左右醒来,看到女友还在熟睡,就想趁机将女友支付宝内的钱转走。余某在床边拿到女友的手机,打开支付宝app,通过“忘记密码”的方式,验证女友放在包内的身份证、银行卡信息,修改了新的密码,先后四次共转账4万元现金。

 

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检方发现此类盗窃案件多存在被害人警惕心较差,对身份信息及银行卡信息保密不严等问题,给犯罪嫌疑人盗窃提供机会。检方提醒广大群众,手机app绑定银行卡后应注意妥善保管密码,警惕他人询问身份信息及盗取验证码,保护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