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瑶海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一起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时间:2020-07-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瑶海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一起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629日上午,瑶海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王某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在瑶海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201910月,被告人王某某在明知非洲灰鹦鹉属于国家级保护动物,亦未取得任何行政许可的情况下,通过微信联系他人,从上线处以人民币4700元的价格购买一只非洲灰鹦鹉在家中饲养。2020318日,公安民警在其住处抓获王某某,同时查获非洲灰鹦鹉一只。经鉴定,该动物被列入《濒危野生动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I中;该动物野生种群未在中国分布,根据国家规定,CITES公约附录I物种按国家I级重点保护动物进行管理。本案中,王某某非法购买的非洲灰鹦鹉,该动物野生种群未在中国分布,但是该野生动物一旦脱离生长栖息环境,便丧失了物种繁殖功能和生态功能,必然导致对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的破坏,王某某的行为不仅触犯了刑法,构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同时应当依法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在履行诉前公告程序后,瑶海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王某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王某某通过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

庭审中,鉴于被告人王某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同时愿意承担民事责任,瑶海区人民法院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6000元,同时判决王某某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

通过该案的办理,也提醒社会公众,饲养宠物是正常的兴趣爱好,但一定要在合法的前提下进行,每个人都要有主人翁意识,共同爱护我们的家园,保护野生动物,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