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ED(自动体外除颤器)被誉为“救命神器”,是一种便携式、可供非专业人士使用的急救设备。公共场所AED规范配置关乎公共卫生健康安全,是具有基本性、整体性和发展性的社会公共利益,有利于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瑶海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从区“益”心为公志愿者处获悉辖区内AED配置问题相关线索后,第一时间开展实地走访活动。检察干警深入街道、社区、派出所、养老机构、体育和文化场馆等公共场所,通过拍照、收集调查问卷、与相关部门沟通等方式,全面了解辖区AED配置、使用及监管情况。

经调查发现,当前瑶海与新站两区在AED配备方面存在以下几类共性问题:
1、部分已配置AED的公共场所,未在重要出入口、AED放置处设置统一、明显的AED导向标识;
2、AED外箱或机柜上未粘贴警告用语和警示贴,禁止在非必要时取用自动体外除颤器;
3、周边未张贴操作说明、注意事项等内容;
4、部分已配置AED的公共场所,工作人员未经必要的培训,致使AED闲置等。
为进一步厘清监督管理职责,切实解决辖区内AED配置、使用及监管存在的问题,瑶海区检察院召开AED专题听证会。会议邀请瑶海区人大代表、瑶海区政协委员担任听证员,与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共同商讨解决方案。本次听证会为多方搭建起有效的沟通平台,聚焦现实困境,汇集各方智慧,推动系统治理和源头治理,助力共商共建可持续的维护监管机制。
下一步,瑶海区检察院将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围绕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维护的实际需要,持续深化检察公益诉讼履职,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提升辖区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注入检察力量。(文字/刘宇、陈新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