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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犯盗窃不认罪,看检察官如何逆转零口供
时间:2019-04-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疑犯盗窃不认罪,看检察官如何逆转零口供

 

 

近日,第一检察部受理了一起零口供的盗窃案,经过科室多次讨论,反复商榷,终于形成完整的证据锁链,让犯罪嫌疑人认罪伏法。

 2019年1月29日晚,被害人发现家中有被盗的痕迹,经过公安机关现场勘查在阳台的护栏上,有灰尘手印,经过DNA比对,顺利抓获犯罪嫌疑人王某,但王某被捕后,一直沉默不语,拒不交代犯罪事实是自己所为,坚称公安机关抓错了人。

面对王某的“零口供”事实,以及该案证据较为薄弱,犯罪嫌疑人有很大合理的辩解空间,承办该案的检察官,仔细阅卷,认真推敲,并将案子上报第一检察部检察官联席会议,集思广益,寻找案件突破口。

本案中被害人南阳台护栏上的手印和被害人的陈述是推定王某实施入户盗窃的关键证据,但仅凭此证据又显得十分单薄,经讨论,员额检察官们均认为该案证据可以补强,提出让公安机关补充犯罪嫌疑人入侵房间的证据、对被害人阳台外的情况进行勘查并调取其前科的犯罪事实。

2019年4月10日,公安机关提供了现场勘验笔录和前科查询记录,证明被害人的家中推拉门的锁扣处玻璃破碎,卧室内的一个抽屉被撬坏;犯罪嫌疑人的两次前科均是采用撬门入室盗窃。

同日,第一检察部邀请了第二检察部的三名员额检察官一起参加检察官联席会议,再次讨论本案的证据认定。第二检察部的检察官也一致认为本案现有证据足以证明王某实施了入户盗窃的行为,但需要进一步查明王某对入户理由是否有合理的个人辩解。

4月11日,在该案承办人的督促下,侦查人员再次提审王某,终于突破了王某的心里防线,使他如实供述了自己通过从阳台翻进然后撬门扣锁的方式进入他人卧室实施盗窃的犯罪事实。

听到王某认罪的消息,第一检察部的检察官们的心里都松了一口气,现在终于可以对王某进行批捕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这桩用证据说话的零口供案件终于在第一检察部顺利收官,也看见了各位检察官在面对疑难案件时,绝不退缩,共同办好案的不断努力。(文/沈雅婷)